当前位置:首页>办事大厅>被监管人远程会见申请

网上申请会见须知

为了切实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台州市公安局在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过程中,专门建成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监管场所网上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符合条件的被监管人员亲友,因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等情况无法或不便到监管场所进行会见的,均可以在任何一台具有网络视频聊天功能的电脑上,按规定方式和程序申请视频会见。经过被监管人员羁押监所审核批准后,被监管人员亲友即可在约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腾讯 QQ或MSN实现与被监管人员的远程视频会见,从而使被监管人员与亲友会见变得更为方便、快捷。真诚地希望我们的努力能给您排忧解难。

被会见人范围及条件:

1、看守所:在押的留所服刑罪犯,但其中日常表现差、不服管教、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及本人拒绝会见的不安排视频会见。

2、拘留所:在押的被拘留人员,但其中被列为严管的、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本人拒绝会见的不安排视频会见,司法拘留人员需经原办案单位同意方可按排视频会见。

3、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押的戒毒人员,但其中涉嫌刑事犯罪拟转刑事拘留、逮捕的,入所一周内尚在药物脱毒治疗的、情绪不稳定的、因违反戒毒所规被严管的或本人拒绝会见的不安排视频会见

申请会见人范围及条件:

1、视频会见申请人可为被监管人员和被监管人员家属。家属申请会见的范围应当符合相关监管场所的规定,其中看守所为留所服刑罪犯的近亲属;拘留所为被拘留人员的近亲属及单位负责人;强制戒毒所为戒毒人员的近亲属、监护人及单位负责人;收容教育所为被收教学员的近亲属及单位负责人。

2、会见人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申请视频会见:

1)因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到监管场所现场会见的。

2)因病、年老体弱、伤残人等行动不便的。

3)家庭发生变故、灾害等特殊情况急需会见的。

4)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视频会见的。

本栏目只能注册用户才能使用

立即注册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