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警营文化 > 警察文化

竹剑

 

剑,乃兵中之君子,竹剑,尤为君子中之贵胄。相传竹剑源于墨子,但凡仁义之人,以竹为剑,偶得剑招,皆可制敌。
时乡里有一恶少,乃昆仑弃徒,剑术高超,手持一柄乌金宝剑,自号天下无出其右者。且其家道兴盛,颇有横财。故该恶少常为祸乡里,百姓受其欺凌者,往往惧其势,一时间民怨重重。
某日,恶少于市集欺一老妪,百姓目赤愤愤。恰逢辖县王县令微服于此,听闻此事,上前劝阻。恶少仗势,拔剑相向,剑锋过处,县令衣袍尽破,露出官袍,恶少大惊。百姓或高呼:此乃本县太爷。一时间众人下跪,呜呼不已,控诉恶少之品行。
王县令直视恶少,恶少遂感骑虎难下,陡生一计:料此文官,奈何武功?讽曰:汝如能胜吾手中宝剑,愿领惩罚,否则,心不服焉。县令沉思,又环视周围百姓热切之目光,猛跺脚:诺!遂问随从要剑,忽一老者上前,递一竹剑,曰:太爷何不用此剑?县令惊愕,曰:老丈,竹剑何以敌铁剑?老者笑而上前耳语片刻,仍递上竹剑。
王县令遂手执竹剑,迎敌恶少,猛感力量横生,剑法如流水而成,不消片刻,挑落恶少宝剑,恶少跪地讨饶。百姓欢呼雀跃,高呼青天。
     后回衙,此事一时名动三省,王县令被誉为剑侠县令。然其当日随从百思不解,问之令:奈何胜之?老者何云?王县令颔首,笑而不语,指指身后辖县地图。再三问之,县令正色曰:老丈告之,吾身之后,乃万千黎明百姓。吾当如竹,刚坚身正,则万恶皆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