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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偷换老板收款二维码 三次骗取老板货款

作者(来源):温岭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数:114

    因为缺钱花,今年19岁的湖北籍务工人员小董偷梁换柱,竟然更换了老板的移动支付收款二维码,从而将客户支付给老板的货款转账到自己的账户上,骗取老板货款。

    1月18日下午两点多,在温岭市横峰街道七份岸村经营一家鞋厂的郑老板接待了一位老客户。谈话中,郑老板问他:“昨天的货款怎么还没付给我啊?”这名客户当时就纳闷了,“我不是已经扫了二维码支付给你了吗?”客户用手指了指郑老板贴在办公桌上的支付宝二维码。

    郑老板和客户都掏出了手机进行对账,结果,郑老板的支付宝账户确实没有收款记录,而客户的账户却显示已支付了550元。

    郑老板将眼光瞄向在场的小工小董,这时,心虚的小董随即低下头,郑老板心里已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当即质问小董,小董只得一五一十地向老板坦白。原来,小董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覆盖贴在老板的二维码上,货款直接打给了小董。

    郑老板报警后,横峰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调查。小董是郑老板厂里的小工,来横峰街道务工已有两年多。民警调查会发现小董一共三次骗取了老板的货款,共计753元。1月16日,小董按照郑老板的收款二维码尺寸大小,将事先打印好的二维码覆盖在老板的二维码上,郑老板两笔115元和50元鞋子的货款就直接进入了小董的支付宝账户。

    1月17日,小董发现郑老板并不知情,尝到甜头的小董故伎重演,又将自己的二维码贴在老板的办公桌上,再次骗取了老板的550元货款。

    小董对自己的诈骗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得知要被拘留,小董悔恨不已。据其交代,因生活拮据,小董按照网上学来的作案手法,通过偷换二维码骗取钱财。

    1月18日,因涉诈骗,温岭市公安局对小董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在此,横峰派出所办案民警叶文杰提醒,移动支付给群众的经商和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要细心防范,各商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收款二维码,不能将二维码放置在容易被别人更换的地方。收款时,还要核查客户是否已付款到账,并用手机进行确认,不给不法之徒有机可乘。